作为一名在未成年人检察部工作的检察官助理,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后,我深感责任重大,对自身工作的意义有了更深的理解。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离不开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和国家的未来希望,这与未检工作的核心使命高度契合。
深化认识,筑牢“守护未来”的使命担当。全会强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其中,完善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是重要组成部分。这让我深刻认识到,未检工作不仅是办理案件,更是参与构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环境。未检工作“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与全会精神中提升治理效能、保障人民权益的内涵完全一致。学习使我更加坚定了通过法治手段守护未成年人成长的信念。
指导实践,精准把握未检工作的方向。全会精神要求提高治理效能。落实到未检工作中,就是要超越单纯的定罪量刑,更加注重“标本兼治”。在协助检察官办理案件时,我要更细致地做好社会调查、心理疏导、帮教考察等工作,深入了解未成年人犯罪背后的家庭、社会原因。在起草法律文书、参与不公开听证、开展训诫教育时,要更精准地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努力实现挽救一个孩子、幸福一个家庭、和谐一片社会的综合效果。
立足本职,提升综合履职的能力。未检工作是“办案+监督+预防+帮教”的综合体,是检察职能融入国家治理的生动实践。学习全会精神,激励我不仅要提升法律专业能力,还要努力掌握心理学、社会学等相关知识,更好地参与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我要积极协助检察官开展法治进校园、犯罪预防宣传等工作,将司法保护触角向前延伸,以更主动的履职姿态,参与到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的大格局中,为提升未成年人领域治理法治化水平贡献力量。
我将把四中全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更强的责任感和更专业的素养,做好检察官的助手,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个涉未成年人案件,在基层未检岗位上,为守护祖国的未来践行一名检察人员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