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人民检察院按照上级院的文件要求,做好了人民监督员工作,今年共开展人民监督员监督活动四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不诉案件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活动,推动人民监督员工作在我院的全面铺开,实现人民监督员良好发展。
一是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的协作配合。主动向市检汇报,并由市检与市司法局进行对口衔接,就人民监督员工作的协作、配合及保障等事宜进行了沟通协商,确保人民监督员工作在最短的时间内顺利启动。
二是加强与人民监督员的紧密联系。在检察开放日主动向人民监督员介绍检察机关建设、检察制度改革、检察工作发展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为监督员提供有关资料,为人民监督员履职提供有效保障。
三是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的协作。主动与业务部门联系,共同探索能够体现检察机关司法办案质效、彰显人民群众参与国家治理的案件、活动,统筹安排人民监督员活动。对业务部门提出的监督活动及时受理,及时协调办理,确保每次的监督活动都能够顺利开展。
四是加强对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宣传。采取“一会两宣”方式,邀请人民监督员座谈,加强工作内宣,强化活动外宣,全面开展人民监督员工作的宣传,让人民群众更多地了解检察工作、支持检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