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南昌县检察院以服务司法办案为重点,提升检务保障水平,助推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今年,我院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目标管理考评先进单位”,且连续3届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我院对公务用车实行一车一档一司机制度,根据办案、工作需求调配车辆,规定一天以下的办案用车必须由主管领导审批,一天以上的另需分管计划财务的院领导审批,辖区范围内非紧急公务不安排车辆,尽可能降低公务用车使用次数。对每辆公务用车配备加油卡一张,不得使用现金和公务卡刷卡方式购买汽油,油卡充值须由办公室财务办理,且每次充值之前登记行驶里程和充值金额,定期计算油耗,车辆必须在指定的维修点维修和保养,事先须向计财科登记备案。积极倡导绿色出行,规定无特殊原因近距离公务外出必须使用自行车,进一步降低公务用车运行成本。
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先后制定《南昌县人民检察院财务报销制度》等一系列促进财务管理规范化的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党组集体决策,保证重大支出依法有据。经费支出必须符合财务制度,办公差旅费用等一律使用公务卡结算。设定严格的票据审核程序,在分管领导签字前增加财务审核程序,确保所有入账票据都符合财务报销制度。每个年度结束后,计财人员及时整理全年账册,主动联系审计局开展财务审计工作,认真听取审计人员建议,使账目记载更加规范。
此外,还坚决按照上级关于公务用餐的要求,坚持不铺张不浪费、严守相关规定的原则,聘请专业人员负责水电维修,定期检测水、电、燃气管网和空调、中心机房等大型用电设备,在每个用水、电终端都张贴显著的节约标志,坚持在世界环境日关闭空调一天,引导干警树立环保、安全的办公理念通过引入社会专业服务公司方式实现保安、保洁和绿化保养整体升级,提高保障质效,实现院内监控无死角全覆盖,保安不定时巡逻,卫生定时清扫,绿地按时维护,为全院干警营造安全、整洁、舒适的办公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