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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监督纠正两起冒名错误婚姻登记
时间:2024-05-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今年以来,南昌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贯彻“有错必纠”的监督理念,聚焦婚姻登记领域,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规范婚姻登记程序,成功纠正2起错误婚姻登记,切实保障婚姻登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两起冒名错误婚姻登记案



案情一

“我没结过婚,怎么就办理了婚姻登记呢?”

今年1月,广西的林某高高兴兴与男友去办理结婚登记,本是一件美事,在登记的时候却被工作人员告知早在2017年就与江西省南昌县某乡的村民刘某进行了结婚登记,因此无法为其办理手续。面对突如其来的婚姻关系,林某当即表示不认可,自己并不认识刘某,此前也没结过婚,2017年更是全年未离开过广西。经林某回忆,自己的身份证曾失窃过,虽然后来办理了身份证挂失手续,但其身份证还是被他人冒用登记结婚,林某遂向本院申请对冒名的婚姻登记进行撤销。

案情二

“妹妹偷拿我的身份证结了婚,我该怎么办?”

杨某与万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了36年,育有一双儿女,但两人一直没办理结婚证。今年,万某已近退休年龄,杨某计划着等丈夫退休后就出去旅行。为方便外出,两人打算先把结婚证办好,可就在办理时却发现自己的亲妹妹于1997年冒用了自己的身份信息与别人在南昌县某乡政府办理了结婚登记。杨某对此表示不认可,如今,杨某与其丈夫、杨某妹妹与其丈夫四人均希望更正这场长达27年的“冒名婚姻”。





检察机关监督纠正冒名错误婚姻登记



自古以来,婚姻都是百姓的人生大事,婚姻登记事关家庭稳定、社会和谐。错误的婚姻登记往往时间跨度长,对当事人工作、生活造成较大困扰,存在激化社会矛盾的隐患。

南昌县人民检察院发现这2起案件线索后,及时受理审查,迅速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先后前往县档案馆、民政等相关部门调取婚姻档案材料原件,并到当事人居住地基层组织了解其婚姻登记情况,同时走访街坊邻里、亲朋好友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厘清事实。



走访街坊邻里





到当事人基层组织了解情况





双方当事人视频辨认





专业笔迹鉴定



检察建议助力规范婚姻登记程序



在获得冒名顶替事实认定证据的基础上,南昌县人民检察院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召开公开听证会,化解当事人与行政机关之间的矛盾。会上,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发表了意见建议,听证员评议后一致认为,同意检察机关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检察建议,对虚假婚姻予以撤销,维护当事人婚姻自主权利。




检察长主持召开公开听证会

为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程序,南昌县人民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主动纠错,依法履职,规范婚姻登记管理秩序;同时,针对当事人不诚信问题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引导其知法、守法、尊法。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表示将依法履行登记管理职责,审查严格把关、规范登记操作,对于错误婚姻登记予以撤销。




检察官提醒




1.身份证是证明持有人身份的一种法定证件,对每个人来说都具有独一无二性。如果身份证因被盗、被抢应尽快到案发地派出所报案,开具报案证明;如果是自己不慎丢失,应马上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补办,开具补办证明,另外登报声明也可以作为身份证作废的辅助凭证。另外,捡到他人身份证也不要随意使用,应及时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2.婚姻登记不是一项无关紧要的手续,它是一项严肃的法律制度,不容儿戏。以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不但损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公序良俗,也干扰了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民政部、中央组织部等31个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婚姻登记失信人员将受到从业资格、评优评先、融资授信、企业审判认证等多个领域联合惩戒。

在此,南昌人民检察院提醒广大读者和社会公众,务必要树立诚信意识,办理婚姻登记时要严格依法办理,实事求是作出承诺,否则,将会为此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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