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昌县人民检察院在南昌县塔城乡湖陂村“水杉秘境”湿地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普法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作为我国生态环境领域的系统性立法,对湿地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外来物种防控等作出了更为严密的制度安排。活动现场,检察官以典型湿地保护案例为切入点,采用“现场教学+案例宣讲”的形式,深度阐释了检察公益诉讼的制度价值与实践逻辑,为东华理工大学法学院师生带来了一场生动的“法治公开课”。
此次活动是南昌县人民检察院深耕生态环境检察、护航赣鄱绿意的生动实践,也是检校协作深化法治教育的有益探索。师生们表示,这堂“行走的思政课”让大家对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有了更加全面、深入的理解和认同。
下一步,南昌县人民检察院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学习宣传贯彻为契机,持续深化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不断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质效,以更优检察履职守护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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