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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对侵害学生权益、危害校园安全的犯罪要坚持“零容忍”
时间:2024-11-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1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部署检察机关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最高检本级办案监督等工作。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强调,校园安全事关学生健康成长,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对侵害学生权益、危害校园安全的犯罪要坚持“零容忍”,协同相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风险排查防控,全力维护校园及学生安全。

会议强调

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珠海市驾车冲撞行人案件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部署,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实。

要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惩治犯罪与预防犯罪并举、依法从严与依法从宽并重。“严”的这一手什么时候都不能松,对重大恶性犯罪、极端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必须态度坚决,坚决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惩治,有力震慑犯罪。通过办案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社会稳定,是检察机关的重要任务和职责。严格依法办案本身就是防范化解矛盾风险。

要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既要始终坚持严格依法、公正司法,不断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确保检察权严格公正规范行使,又要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坚决防止因司法不规范、监督不到位等产生新的风险。

要在履职办案中树牢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理念,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检察办案全过程各环节推动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防止潜在隐患变成现实风险、现实风险变成现实危害。

校园安全事关学生健康成长,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对侵害学生权益、危害校园安全的犯罪要坚持“零容忍”,协同相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风险排查防控,全力维护校园及学生安全。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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