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检察机关法治副校长实质化履职要求,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屏障,南昌县人民检察院担任法治副校长的检察官,化身“法治引路人”,走进辖区内多所中小学,用生动鲜活的方式,为同学们送上了一堂堂干货满满的法治教育课,为他们新学期迈向新征程进行一次法治“充电”。
南昌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龙军以法治副校长身份走进莲塘一中的校园内,实地调研校园周边环境、校园门岗值班及护学岗等工作,就校园安防建设、交通安全等方面提出指导性建议。
在课堂上,检察官们围绕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解读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变化,以“法条+案例+互动”的形式,结合预防校园欺凌、防范性侵害、网络安全与反诈、禁毒教育、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核心内容,明确告知同学们年龄并不是违法行为的“护身符”,法律红线不可触碰、法律底线不可逾越,引导同学们在学会敬畏法律、遵守法律的同时,也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同学们,什么样的行为是校园欺凌?遇到校园欺凌应该怎么办?”在课堂上,同学们积极思考并参与讨论。“欺凌绝非玩笑,而是需承担责任的违法行为。”在与同学们的互动中,检察官清晰界定了言语侮辱、肢体欺凌、网络孤立等校园欺凌行为的法律边界,教会同学们在面对校园欺凌时的正确应对方法。面对同学们日常学习生活中遇到的法治困惑,检察官耐心解答、循循善诱,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为同学们答疑解惑。
南昌县人民检察院法治副校长积极开展系列法治专题宣讲活动,以法治护航请少年健康成长,为新学期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按下“启动键”。下一步,南昌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不断丰富普法形式、创新普法内容,增强同学们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为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注入检察力量,用检察担当为青少年的平安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