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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城护未”南昌县小莲蓬未检】法治护成长,青春不迷航
时间:2026-04-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法治护成长

为落检察机关法治副校长实质化履职要求,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屏障,南昌县人民检察院担任法治副校长的检察官,化身“法治引路人”,走进辖区内多所中小学,用生动鲜活的方式,为同学们送上了一堂堂干货满满的法治教育课为他们新学期迈向新征程进行一次法治充电

南昌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龙军以法治副校长身份走进莲塘一中的校园内,实地调研校园周边环境、校园门岗值班及护学岗等工作,就校园安防建设、交通安全等方面提出指导性建议。








在课堂上,检察官们围绕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解读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变化,以“法条+案例+互动”的形式,结合预防校园欺凌、防范性侵害、网络安全与反诈、禁毒教育、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核心内容,明确告知同学们年龄并不是违法行为的“护身符”,法律红线不可触碰、法律底线不可逾越,引导同学们在学会敬畏法律、遵守法律的同时,也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同学们,什么样的行为是校园欺凌?遇到校园欺凌应该怎么办?”在课堂上,同学们积极思考并参与讨论。“欺凌绝非玩笑,而是需承担责任的违法行为。”在与同学们的互动中,检察官清晰界定了言语侮辱、肢体欺凌、网络孤立等校园欺凌行为的法律边界,教会同学们在面对校园欺凌时的正确应对方法。面对同学们日常学习生活中遇到的法治困惑,检察官耐心解答、循循善诱,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为同学们答疑解惑。

南昌县人民检察院法治副校长积极开展系列法治专题宣讲活动,以法治护航请少年健康成长,为新学期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按下“启动键”。下一步,南昌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不断丰富普法形式、创新普法内容,增强同学们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为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注入检察力量,用检察担当为青少年的平安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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