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下午,南昌县检察院对王某某司法救助案件召开公开审查听证会。听证会由第五检察部负责人王成主持,案件承办人出席,并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第三方律师以及申请人参加公开听证。
王某某儿媳吴某因怀疑丈夫黄某冲会害自己及其娘家人,遂产生杀死其丈夫一家人的念头,于2019年12月26日将家公、丈夫杀害。
本案由我院第一检察部办理涉案精神病人吴某涉嫌故意杀人的强制医疗案中发现,该案的被害人家属王某某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于2020年8月12日将线索移送第五检察部。
办案检察官经调查发现,王某某(死者家属)原家庭共六人,分别是其丈夫黄某斌、儿子黄某冲、儿媳吴某、孙子黄某宇(8岁)、女儿黄某(16岁)。由于其丈夫、儿子被其儿媳杀害,现王某某一人抚养未成年的女儿和孙子,家庭无任何经济收入, 16岁女儿黄某因经济困难辍学在家,生活难以为继。
我院根据司法救助相关规定,认为王某某符合符合《江西省国家司法救助办法》,遂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决定救助申请人王某某60000元司法救助金。
为了进一步加大检务公开力度,让检察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同时体现以人为本、公平公正的执法理念,我院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并及时开展公开审查听证。
在公开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阐述了案件经过、审查认定的事实和审查意见。
与会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第三方律师围绕救助对象、救助金额、救助标准等发表意见。他们一致认为,王某某的申请完全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应当予以救助,希望检察机关能够早日发放司法救助金,及时救助受害人,并积极联络社会各界人士拓展救助渠道,帮助申请人渡过难关。与会人员还纷纷鼓励王某某振作精神,重拾生活勇气。
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是检察机关履行检察职能助力脱贫攻坚的一项重要举措;将公开听证引入司法救助办理过程,体现了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团体监督的担当精神,进一步增强了办案透明度,规范了办案程序,同时落实了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宣传工作。
今后,我院将立足检察职能,传递检察温暖,公开、公正、及时地做好司法救助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