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南昌县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徐芳芳一行三人,邀请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及公安派出所侦查人员一起来到武阳镇某村,对一起因琐事引发的故意伤害案进行上门公开听证。
2021年5月18日,当事人万某因家中豆子被钟某家的牛吃掉一事,与钟某发生口角继而发生肢体冲突,将钟某摔至地上导致右肩部受伤。经法医鉴定,钟某评定为轻伤二级。事发后,万某态度较好,积极赔偿钟某,钟某表示谅解,不在追究万某的法律责任。
为了将法、理、情送到群众身边,化解村里矛盾纠纷,检察官们走进涉案人的村里,通过案件为群众讲法普法,有效降低此类案件案发率。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开展上门听证的通知要求,推进检察听证审查工作全覆盖,南昌县检察院在当事人的家门口召开了此次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徐芳芳首先确认了到场的听证员、当事人及其他参加人员的身份,宣布了听证程序和纪律,全面介绍了案情,并从当事人万某系初犯、偶犯、危害结果、认罪认罚等方面,充分阐述了拟作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听证员就案件事实认定、拟处理结果等问题进行了讨论交流,一致认为检察机关提起听证的此件案件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正确,拟处理结果适当,体现了检察机关为民司法的立场,一致同意对该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矛盾在紧握的双手中得到有效化解。
“第一次参加上门听证,非常有新意。这种主动贴近群众,为民服务的模式,让基层百姓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南昌县检察院用实际行动践行‘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见!可以说,检察机关迈出一小步,实现服务群众一大步,真正达到了司法为民的效果”。会后,参会人员中的刘小弟对上门听证的创新举措表示高度认可。
南昌县人民检察院让公开听证走到群众家门口,开展上门简易公开听证,真正做到“检察服务零距离”,切实让人民群众享有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安全感,充分地彰显了人民检察为人民的法治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