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检察院始终坚持“以公开促公正 用听证赢公信”的理念,全面推行公开听证,不断提升检察办案透明度和公信力。去年以来,共对39起案件开展公开听证,全部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深化机制建设。制定了《案件公开审查实施办法》,全面细化公开听证会的适用范围、参加对象、听证程序、分工保障和应急预案等内容。同时要求承办检察官在公开听证前,对案件开展必要性、可行性评估,研判听证风险,做好处置预案;听证中要明确听、辩、析、答等四个环节,确保法律事实正确、权益保障到位;听证后要及时总结经验,收集整理听证员意见建议,确保落实并及时回复。建立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法律专家、社区干部及律师代表等在内的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的“听证人才库”。根据案件性质和需求,选用合适的听证员参与公开听证。
细化工作举措。根据案情复杂程度、审查重点、办案期限等个案情况,探索普通程序“多而全”、简易程序“挑重点”和分别听取意见三种公开听证模式,对公开听证案件进行科学适度分流,增强个案与具体方式的契合度。如,一次听证会上,申诉人对案件事实没有异议,但对犯罪嫌疑人不构成诈骗罪的定性存在异议,故承办人重点解释诈骗罪的犯罪构成,用生活中常见的类似现象举例进行释法说理,并建议采取民事诉讼等方式追回货款,促使申诉人明了诈骗犯罪和拖欠货款的区别。
实化听证效果。该院要求承办人要抓好听证后续环节,对公开听证案件不能一听了之,而是针对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加强后续衔接,切实巩固听证效果。同时注重提升公开听证的便民性、有效性,采取与案情相适应的公开听证方式,力求让普通群众看得明、听得懂。今年该院要求,在没有特殊情况下,所有公开听证一律选择上门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