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首页 检务公开 检察要闻 图片新闻 检察动态 媒体聚焦 研究探讨 党建引领 检察文化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首页>>媒体聚焦
南昌县这条路设置为单行道
时间:2024-10-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关于将芳草路(金沙二路至金沙大道段)设置为单行道的通告






为缓解芳草路周边道路交通压力,进一步均衡城区交通流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经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决定将芳草路(金沙二路至金沙大道段)实施由西向东单行道通行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具体路段

芳草路东段,西起金沙二路,东至金沙大道。

二、通行路线

只允许机动车(含电动汽车)由西向东行驶,禁止机动车(含电动汽车)由东向西行驶。

三、限行车辆

机动车(含电动汽车)。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抢险救援车、原线路运行的公交车等车辆除外。

本通告自2024年11月1日零时起执行,即日起至10月31日为宣传期。11月1日零时起,对违反上述机动车通行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望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

特此通告。

南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10月14日


来源南昌县交警


 
12309中国检察网
举报须知   网上举报 举报查询
法律法规查询

版权所有: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江西省南昌县莲塘镇澄湖西路518号

电话:0791-85786353 邮编:330200

技术支持:正义网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