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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单位决算公开
时间:2023-09-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南昌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决算

第一部分 南昌县人民检察院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南昌县人民检察院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本院检察干警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依法向南昌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检察工作的议案。

(三)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检察工作方针,制定本院检察工作计划,落实检察工作任务。

(四)负责对上级检察机关交办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

(五)对移送审查逮捕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或者批准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移送起诉或者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六)依照法律规定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

(七)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八)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九)受理向本院提出的控告、申诉和举报。

(十)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进行研究,按程序向立法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法和司法解释建议。

(十一)负责本院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本院检察官和其他检察院人员。

(十二)负责本院检务督察工作。

(十三)负责本院财务装备、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十四)其他应由南昌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设立 9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法警大队。

本单位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58人,其中在职人员58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34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1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收入总计2645.28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减少0万元,下降0%;本年收入合计2645.28万元,较2021年减少10.98万元,下0.4%,主要原因是:全院落实上级过紧日子要求,压缩一般性支出。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645.28万元,占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支出总计2645.2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645.28万元,较2021年减少10.98万元,下降0.4%,主要原因是:全院落实上级过紧日子要求,压缩一般性支出;年末结转和结0万元,较2021年持平。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572.61万元,占59.5%;项目支出1072.67万元,占40.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19.07万元,决算数为2645.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6%。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38.25万元,决算数为2453.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6%,主要原因是:全院落实上级过紧日子要求,压缩一般性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6.13万元,决算数为87.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8%,主要原因是:有职业年金拨款追加。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4.69万元,决算数为104.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足额缴纳,完成预算数。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72.61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459.39万元,较2021年减少327万元,下降18.3%,主要原因是:2022年起规范绩效奖发放,综治、节能、文明单位等奖励不再发放,造成奖金发放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09.41万元,较2021年减少133.76万元,下降55%,主要原因是:全院落实上级过紧日子要求,压缩一般性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81万元,较2021年减少153.66万元,下降97.6%,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纳入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管理,不再填入实有人员中的退休人员。

(四)资本性支出 0万元,较2021年减少57.3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因2022年起我院上划由市财政统管,预算收入发生改变,资本性支出纳入项目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33.40万元,决算数为29.4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 88.1%, 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18.03万元,增长158.4%,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较2021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0万元,决算数为0.63万元,完成预算的24.2%,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6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无公务接待开支,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举行检察业务培训会,选在我院开展。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审批公务接待,严格落实公务接待标准,与此同时我院公务接待较少。全年国内公务接待 1 批,累计接待 12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 0 批,累计接待 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7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决算数为17.9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 89.9%,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17.9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无车辆购置,2022年购置一辆执法执勤用车,全年购置公务用车 1 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院本年度只采购了一辆执法执勤用车,且为新能源车型,免缴车辆购置税,价格低于预算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0.80万元,决算数为10.7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9.9%,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59万元,下降5.2%,主要原因是新购一辆新能源车型,运行成本有所下降,年末公务用车保有8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实际支付金额小于预算数,公务接待较少。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9.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1.14万元,降低63.6%,主要原因是:因2022年起我院上划由市财政统管,预算收入发生改变,资本性支出纳入项目经费管理。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3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支出总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 42%,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 0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 0 %。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本单位共8辆车,均为执法执勤用车。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3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841.24 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 77.88 %。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公共安全(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各级人大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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