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大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和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服务保障“拼经济、促发展”、打造“两标杆三示范”,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年来,我们坚持思想引领,坚定政治方向。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8+3”分类要求,扎实推进主题教育。坚持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忠诚检魂进一步筑牢,素质能力进一步增强,检察公信进一步提升。
一年来,我们坚持创新引领,持续深化改革。成立全市首个拥军检察工作室①,与相关驻县部队签订共建“六项机制”②,相继开展了“军娃开学第一课”、“军检协作”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在全市率先推出“小莲蓬”未检工作室③微信小程序,对涉罪未成年人的附条件不起诉案件实现线上帮扶与线下考察相结合。自主研发公益诉讼检察法律监督模型,与税务、自然资源等单位同向发力,督促追缴税款2200余万元,监督模式转型升级,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一年来,我们坚持党建引领,助推创先争优。探索“党建+四大检察”模式引领高质效办案,检察业务核心指标中25项排名全省第一,办案规模和办案质效位居全省检察机关前列。全院上下开拓进取,先后荣获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全省检察业务专家、全省离退休干部“示范党支部”等荣誉30余项。
一、强化政治引领,以检察履职助力昌南之治
坚定不移加强政治建设。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18条,筑牢对党忠诚的思想根基。坚决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向县委、县委政法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报告重点工作、重大案(事)件27次。旗帜鲜明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及时开展意识形态风险排查和评估,牢牢把握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舆论导向。
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围绕平安昌南建设,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531人,提起公诉837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对涂某鹏等5人恶势力团伙案件④提起公诉,持续保持对黑恶犯罪严打态势。积极探索轻罪治理,对危险驾驶、故意伤害等犯罪,依法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捕300人、不诉319人,依法办案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社会矛盾。持续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年适用率92.47%,量刑建议采纳率98.6%,有效实现准确惩罚犯罪和节约司法资源的有机统一。
扎实有效开展主题教育。坚决扛牢主体责任,建立“周计划、月总结”、例会、重点任务督办等制度,确保主题教育扎实开展、深入推进。落实主题教育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的要求,将涉重型货车交通肇事案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优化营商环境、学习“千万工程”经验等作为重点,不断提高服务群众本领,相关做法先后被《检察日报》和上级检察机关《主题教育简报》等刊发。围绕补短板和强弱项,自觉将检视整改、政治督察等发现的制约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问题,实行清单化管理、挂账销号,目前已对包括政治督察在内的31项问题全部整改完毕,切实让群众感受到主题教育带来的检察新变化。
二、聚焦发展大局,服务保障昌南高质量发展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立足检察职能全力护航经济发展,依法严惩侵犯企业合法权益各类犯罪33件,帮助企业消除“内忧外患”。坚持该严则严、当宽则宽,持续探索实体企业涉经营性犯罪宽缓化处理路径,对5家涉案企业依法从宽处理,努力让涉案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好”。落实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要求,办理涉税案件9件,挽回税收损失1100余万元,因涉税类案件办理效果突出,被省检察院、省税务局等七部门联合评为“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成绩突出集体”。积极推进“百名检察官进千企”⑤活动,为企业和员工提供法律咨询、法律风险提示等服务200余次,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持续助力保障重大战略。围绕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战略,持续推进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案件35件,在相关部门和乡镇的共同努力下,推动一处违法情形长达8年的违章建筑成功拆除。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开展“守住耕地红线 护航粮食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办理涉耕地保护案件25件,其中一起耕地保护案件获评全省典型案例,市人大常委会在我县专门召开“公益诉讼南昌行”交流会并推进相关工作。探索“检察建议+调研报告”双驱动模式,向有关单位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⑥13件,报送的《关于加强全县耕地保护工作调研报告》《建筑业刑事犯罪调研报告》等专题报告,获得领导批示肯定。
持续推进廉洁昌南建设。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职能作用,持续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主动对接、有效衔接,依法履行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起诉等检察职能,批捕9人,起诉7人,做到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加大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⑦查办力度,克服线索、人员、技术等困难,成立检察侦查工作专班,立案侦查了2件涉嫌徇私枉法犯罪案件⑧,该项工作在全省基层检察机关中处于领先地位。
三、坚持司法为民,用心用情保障好民生福祉
倾情回应群众来信来访。坚持办信就是办案,办理信访案件113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结果答复均做到100%。引入第三方力量参与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工作,邀请46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让当事人把事说清、听证员把理辨明、检察官把法讲透,努力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落实领导包案化解制度,积极开展重复信访积案实质性化解三年“清仓”行动,在银三角管委会等单位的大力支持下,与省、市检察院合力化解了最高检挂牌督办的孙某珍信访案件,力争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倾心护航未成年人成长。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严惩性侵未成年人等犯罪,批捕11人、起诉16人;对罪行较轻、悔罪较好的涉罪未成年人不起诉25人,精准帮教18名罪错少年回归社会。深化未成年人保护综合履职⑨,针对未成年人文身、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问题,针对性开展监督19次,为未成年人提供更高质全面的综合保护。持续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⑩,与县监委、县教体局等8家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强制报告,10名未成年人得到及时帮助,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依托“小莲蓬”工作室,充分运用法治副校长平台,检察长带头进校园讲授法治课,全年共开展法治宣传60余次,在学生心中播下法治种子,因成效显著,2名干警被评为全市优秀少先队志愿辅导员。
倾力保障特殊群体权益。努力保障农民工权益,通过支持起诉、刑事案件提前介入等形式,帮助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120余万元,与相关部门共同解决烦“薪”事。努力保障老年人权益,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为受害老年群体挽回经济损失50余万元,深入基层开展反诈宣传30余次,守好老年人养老钱。持续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坚持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原则,联合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局、妇联等部门将多元化救助措施落到实处,累计救助困难妇女、军人军属等45人,发放救助金70余万元,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温度和检察温情。
四、坚守公平正义,优质高效履行好监督职责
刑事检察持续发力。加强侦查监督与配合,积极开展同步监督,共提前介入引导侦查43件,提出侦查意见256条,第一时间介入某电诈案、罗某鑫故意杀人等重大敏感案件,共同促进侦查办案质效提升。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提请抗诉案件5件,纠正审判活动违法4件,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6次,法检两院率先在全市召开交流会商会,进一步规范刑事案件办理等工作。积极开展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书140份,监督追缴涉案财产14万元,对社区矫正人员开展检察监督446人次,全力保障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维护执行工作公平。
民行检察稳步推进。“精准化”开展民行检察监督,综合运用检察建议、抗诉等方式开展监督,共办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46件,切实做强民行检察工作。强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统筹用好公开听证、检察建议等措施,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9件。积极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对147件不起诉案件提出行政处罚检察意见,做好不起诉案件“后半篇文章”,避免“不刑不罚”?情况出现。同时向群众宣传普及“不起诉不等于不承担责任”“罚当其错”等法治理念。
公益检察积极作为。围绕乡村振兴、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等安全领域公益损害突出问题,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5件,全力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以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为最佳司法状态,采取磋商、制发诉前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方式梯次推动源头治理,在行政机关的积极履职下,所有公益损害问题均在诉前得以解决。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15名违法行为人承担生态损害赔偿金179万余元,在县委政法委的牵头和协调下,与其他5家单位在冈上镇共同挂牌设立了生态修复基地,得到省、市相关领导的充分肯定。
五、持续从严治检,努力锻造高素质检察队伍
以自觉接受监督促进公正司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公益诉讼检察等工作情况,主动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强化代表走访联络工作,全年共走访全国、省、市人大代表60余名,对405名县人大代表走访做到全覆盖,及时向代表报告检察工作。主动接受民主监督,通过调研视察、公开听证,定期通报检察工作等形式,接受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利用“两微一端”等平台发布检察工作信息200余期,既提高检察工作的知晓度,又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以能力提升增强履职质效。坚持忠诚、干净、担当的导向,选拔了一批政治、业务、作风过硬的青年干部,营造良好的导向氛围。重视干警教育培训,邀请高校老师和上级骨干来院开展咨询、现场授课,形成“有疑问必咨询,在咨询中培训,在培训中提升”的良性循环。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实施“青蓝工程”?人才培养计划,选取各条线资深检察官与8名年轻干警结对为师徒,帮助青年干警成长成才。打造涵盖党建、业务、作风、心理健康等内容的“昌南论检”学习平台,先后有12名来自各领域的专家学者与干警面对面交流,助推提升干警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以严在日常规范权力运行。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政治督察开展专项作风整改,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共记录报告有关事项114件,不断促进公正廉洁司法。强化检察权运行的内部监督制约,通过案件评查,发现办理程序不规范等235个问题并及时整改;健全检务督察机制,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检务督察20次,发出督察通报6期,努力将铁的纪律转化为检察干警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的每一点进步,离不开党委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关心支持以及政协民主监督,得益于人民群众、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与党和人民更高要求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现代化检察理念尚需进一步转变;深层监督、精准监督、协同监督还需持续发力;检察人员整体素能仍需进一步增强;检察基础建设不适应新时期发展的矛盾进一步凸显。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努力加以解决。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全会要求,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围绕“立潮头、站前列,以实干实绩奋力开创昌南检察新局面”的发展思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忠诚履职、担当作为,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在加快推进“两标杆三示范”建设中展现更大检察作为。
一是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适应新时代新发展阶段党和人民对法律监督的新要求。牢记检察机关是政治机关的定位,坚持重大工作决策、重要工作事项和重大案件主动向县委和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确保上级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二是精准护航昌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紧扣发展大局,将检察工作融入全局中谋划、思考和推进,细化落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等措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推动办案监督效果由一案一事拓展到同类问题治理。以求极致的精神做到“县委中心工作在哪、人民群众的关切在哪,检察服务保障的着力点就跟进到哪”。
三是努力适应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强化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努力守好老百姓的“钱袋子”,筑牢食品安全防护线。深入推进特殊群体保护行动,加强对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司法保护。用心用情做好信访化解、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等民生检察工作,做实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为民检察。
四是全面提升法律监督工作现代化水平。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监督,完善刑事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突出主动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加强民事检察诉讼监督。积极参与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大力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更好发挥公益“守护人”作用,巩固拓展“公益诉讼南昌行”成果。加强监检衔接和配合制约,积极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
五是倾力打造彰显昌南风采的检察铁军。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标高素质专业化要求,着力提升干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认真执行“三个规定”,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着力打造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奋蹄。县人民检察院将始终立足“两个大局”,胸怀“国之大者”,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锚定昌南检察“立潮头、站前列”的目标,认真落实县委十四届八次全会和本次会议精神,迎难而上、敢作善为,以检察工作现代化为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昌南新实践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附件:
南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用语说明
①拥军检察工作室:为加强军检协作、共护涉军合法权益,县人民检察院从县域实际和驻军部队需求出发,成立了拥军检察工作室。通过发挥普法、打击、维权和救助等检察职能,依法妥善处理涉军纠纷,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拥军检察工作室的设立,是多角度提升司法服务质效的创新实践的一种尝试。
②六项机制:2023年,县人民检察院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的战略部署,依法妥善处理涉军纠纷和案件,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结合检察职能及驻军部队实际,与部队共同协商建立会议联络、党团共建、信息共享、多元沟通、联动普法、司法救助等六项机制。
③“小莲蓬”未检工作室:为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质效,打造未检工作特色品牌,县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6月成立“小莲蓬未检工作室”,并设计工作室LOGO图标,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及犯罪预防工作,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有效护航首府首县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④涂某鹏等5人恶势力团伙案件:2021年7月至2023年5月期间,涂某鹏等5人在南昌县、进贤县、新建区、青山湖区等地通过碰瓷的方式敲诈过往司机42次,涉案金额9万余元。2023年11月份,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该5人提起公诉,目前,5人分别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至五年八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
⑤百名检察官进千企:是指南昌市检察机关为拓宽服务途径、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努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开展的“为民办实事”系列活动之一。通过举办该活动,检察机关将持续加强与工商联等部门的合作,进一步完善联系衔接机制,多渠道准确对接民营企业司法需求,真心实意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及时通过检察建议、调研报告、以案释法等方式,帮助民营企业加强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引导民营企业合法经营、规范发展。
⑥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是检察建议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中发现需要消除违法犯罪隐患、完善风险预警防范、堵塞管理监督漏洞等情形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治理的专业建议。
⑦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刑诉法第19条第2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2023年年初,
最高人民检察院新一届党组强调,“检察侦查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能,是严惩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强法律监督的重要保障”。为了适应检察侦查工作新要求,2023年9月,县人民检察院被省检察院确立为可以直接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的21个基层院之一。
⑧2起涉嫌徇私枉法犯罪案件:某县原派出所所长身为司法工作人员,伙同他人伪造立功材料等证据,隐瞒事实真相,意图使罪重的人受较轻的刑事处罚。2人因涉嫌徇私枉法罪,分别于2023年10月23日、2023年11月2日由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⑨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是指检察机关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在办理未成年人检察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某一业务类型案件(即“源”案件)时,发现并办理其他业务类型案件(即“衍生”案件),通过融合履行“四大检察”职责,全方位、多角度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⑩强制报告制度:最高检、国家监委、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该《意见》规定,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社会组织、旅店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被性侵、被虐待、被拐卖等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行刑反向衔接: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也称“两法衔接”,包括行政执法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正向衔接和司法机关向行政执法机关移送行政处罚案件的反向衔接,是检察机关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衔接配合,共同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共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健全“两法衔接”机制,《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对反向衔接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健全检察机关对决定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依法移送有关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政务处分或者其他处分的制度”。
?不刑不罚:人民检察院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违法行为人既未受到刑事处罚,亦未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的情形。不起诉不等于不用承担责任,在不起诉案件确有行政处罚必要时,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相关行政机关处理,避免出现追责盲区。
?青蓝工程:今年6月份,县人民检察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对所有90后的在编干警,全部建立导师制。针对学员的年(工)龄、学历、专业、身份,结合其所学专业属性和从事的业务工作,选择与其相应的导师对接。通过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全面实施“青蓝工程”,为年轻的检察干警提供了历练的平台。目前,已确定八对结对师徒作为“青蓝工程”的首选对象,经过一段时间的培养,结对帮扶的8名青年干警有2人已遴选为员额检察官,4人提拔为中层副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