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犯罪嫌疑人李海飞涉嫌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
集资参与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犯罪嫌疑人李海飞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南昌县公安局于2025年4月28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等的规定,相关集资参与人线索征集、权利义务告知、集资数额认定等工作,南昌县公安局在侦查阶段已经开展,因本案涉及的参与人众多,时间跨度大,为防止遗漏参与人,保证其知情权,及时充分保障所有集资参与人在集资款清退、资产处置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听取其合法诉求,现特通过公告方式,告知所有集资参与人,请尽快携带身份证及相关材料,与本院承办检察官骆敏巧联系,电话0791-85781176。
南昌县人民检察院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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